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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市场秩序紧急规范退出制将“适当”运用
  发布时间:2006-5-27 15:20:29 来源:5月10日 通信产业报 作者:王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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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有关手机企业退出制的话题又甚嚣尘上。412,信息产业部科技司一位官员表示,应该抓紧研究手机企业退出制,“对于那些经常采用非法贴牌方式或者用户投诉居高不下的手机企业要实行退出制。”

 

  这已不是第一次听到有关于手机退出制的言论,早在去年10月,相关的讨论日渐升温,时至今日,仍不绝于耳。

 

  由于目前国内的手机市场产能已出现供大于求,因此,从避免资源浪费的角度出发,行业主管部门需要合理规划市场资源,对不具市场竞争力的企业给予行政上的考虑。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实施手机企业退出制无疑具有更深层次的意义。然而,退出制能否真正得到实施,却悬念犹存。

 

质疑行政效力

 

  从提出手机企业推出制的初衷角度而言,是行业主管部门希望为手机企业的发展,创造一个更为稳定的市场,然而,手机核准制在实施过程中,能否符合市场的实际情况,业界对此却评价不一。

 

  “这种规定其实对企业并没有多大影响力,”浙江一家手机企业负责人告诉。他认为,从企业角度而言,提高销售量,获得更多利润,这才能成为市场的有力竞争者,相反,将面临市场的自然淘汰。由行政方式来干预企业的“进出”,并不符合市场经济下产业发展规律。

 

  水清木华高级电信分析师沈子信在接受采访时表示,首先,手机企业不仅属于行业管理的范畴,同时也属于整个市场经济构成要素。因此,行业性的规章对于手机企业,是否具有足够约束力,值得考虑。在市场经济下,一个产品在市场的流通,应该遵循优胜劣汰的自然市场淘汰,通过消费者的自主选择决定产品的生存与否,而来自行政的强制干预的效力值得质疑。

 

仍具价值

 

  尽管手机退出制存在诸多争议,但是实施手机退出制还是有其积极的意义。

 

  信息产业部电信研究院陈金桥博士认为,手机生产由审批制转为核准制之后,应当设立一个退出机制,保证产业的健康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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